備註:
一、容納人數:最多約20人。
二、設備:桌椅20張、白板、投影機、麥克風。(其餘設備請各借用單位自備。)
三、「租用情形」及「收費標準」請洽行政辦公室、「申請單」及「回饋單」請至「管理辦法」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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